企业名称:盐城长鑫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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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的公路运输必须具备确保安全的运输设备和装卸设备,具有专业危险货物性能的营运管理人员和驾驶员,以保证危险货物运输安全。
基本常识
机动车货箱应是木质底板,这样可以避免产生火花;若用铁质底板,就应采用相应的衬垫防护。机动车排气管必须有隔热和熄火花装置。根据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失等器具。槽(罐)车的槽(罐)体材质必须与所装货物性质相适应,如:硝酸应用铝槽,废硝酸应用玻璃钢和不锈钢。根据需要配备双道闸门、防波板、遮阳物等安全装置。装运集装箱、大型气瓶和可移动槽(罐)的车辆,必须具备有效的坚固设备和相应的木塞。装运放射性同位素的专用运输车辆和设备必须符合卫生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要对车辆、设备、搬运工具、防护用品进行放射性污染情况定期检查,污染放射强度超标时, 湖北危险品运输路线必须清洗、消毒后才能继续使用。
管理制度
1、运输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厢式货车,必须要安装通风装置和固定装置;
2、运输易燃易爆专用车,一律配装符合规定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
3、运输水平放置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专用车,其车厢宽度内部尺寸达不到钢瓶长度尺寸的,要更换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
4、运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必须用厢式控温专用车;
5、对运输危险货物罐式专用车的经营范围一律实行危险货物品名制;
6、使用期限已满七年(以行驶证登记日期为准)的罐式专用车,其罐体容积、充装介质与核定载质量不相匹配的,都要退出危险货运行列。
预防化学危险物品运输火灾的措施主要是:
1.培训考核,掌握知识。从事化学危险物品运输人员必须是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驾驶员和押运员。持有消防监督机构颁发的《准驾证》和《押运证》,才能从事化学危险物品运输任务。押运员必须熟悉所装物品的性质、注意事项和灭火方法等,在装运时应严格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不安全因素。
2.严禁烟火和动用明火。装有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船),在运输途中,运输人员不得随便吸烟和动用明火。无关人员不得搭乘装有化学危险物品的运输工具。在装卸化学危险物品时,一律不准吸烟和动用明火。
3.集中精力,中速行驶。运输化学危险物品的驾驶人员,在运输途中要十分谨慎,聚精会神,中速行使,防止急转急停,并保持一定的距离。
4.遵章停放,专人看护。装有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得在人烟稠密的路段、繁华的闹市区、机关、学校、工厂、仓库、重要设施和有明火作业的附近停放。在途中需要短暂停留时,必须有专人看护。
5.运输工具良好,符合安全要求。装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船),必须经过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年审,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方可投入装运。其具体要求是“五有”,即:有相应、有效的消防器材;有遮阳、遮雨设备;有装运危险品的标志;有《准驾证》、《押运证》和临时或长期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有排除静电的接地装置和阻火设备。